儘管 Facebook(現為 Meta)辯稱其數據收集做法是提供個性化和免費服務所必需的,但多年來,人們對隱私問題提出了許多擔憂。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子:
- 劍橋分析醜聞(2018):涉及 Facebook 數據實踐的最引人注目的案件之一是劍橋分析醜聞。在本案中,一款冒充心理研究工具的第三方應用程序在未經用戶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了多達 8700 萬 Facebook 用戶的數據。隨後,這些數據被分享給政治諮詢公司 Cambridge Analytica,該公司利用這些數據在 2016 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製作了有針對性的政治廣告。
- 與科技公司的數據共享(2018):《紐約時報》的一項調查發現,Facebook 向包括微軟、亞馬遜和Spotify 等科技巨頭在內的150 多家公司提供了比之前披露的更多的個人用戶數據訪問權限。這包括私人消息和個人標識符,這引發了嚴重的隱私問題。
- 侵犯隱私訴訟(2020 年): Facebook 支付了 5.5 億美元來了結伊利諾伊州的一項集體訴訟,該訴訟指控該公司違反了該州的《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該訴訟涉及 Facebook 使用面部識別技術自動標記照片中的個人。
- WhatsApp 數據共享(2021 年): Facebook 收購 WhatsApp 後,該公司決定更改 WhatsApp 的隱私政策,以允許 WhatsApp 和 Facebook 之間共享用戶數據。這引起了用戶的強烈反對,並加大了監管機構的審查力度。
- 數據洩露(2021 年): 5.33 億個 Facebook 帳戶的個人數據在網上免費洩露。這些數據包括電話號碼、Facebook ID、全名、位置、出生日期、個人簡介,在某些情況下還包括電子郵件地址。
- Onavo VPN 數據收集(2018 年): Facebook 的免費 VPN 服務 Onavo 因涉嫌跨應用程序跟踪用戶活動並將此信息用於競爭情報而受到批評。儘管 Facebook 表示其數據收集是透明的,但批評者認為用戶沒有充分了解跟踪的程度。
- Facebook 研究應用程序(2019):作為研究計劃的一部分,Facebook 向包括青少年在內的用戶付費下載一款廣泛跟踪他們智能手機活動的應用程序。蘋果從其應用商店中刪除了該應用程序,稱其違反了他們的政策。
- 廣告歧視訴訟(2019): Facebook 面臨訴訟,聲稱其廣告定位工具使廣告商能夠基於種族、性別和年齡進行歧視,違反了《公平住房法》。Facebook 解決了訴訟,並對其廣告平台進行了更改,以防止此類歧視。
- 面部識別技術(2019):除了前面提到的伊利諾伊州訴訟之外,Facebook 還因其使用面部識別技術而面臨批評。批評者認為,自動選擇加入功能具有侵入性,侵犯了用戶隱私。2021 年,Facebook 宣布停止其面部識別系統。
- 第三方應用程序訪問(2018): Facebook 承認,一個錯誤可能允許第三方應用程序訪問多達 680 萬用戶的照片,甚至包括那些尚未發布的圖像。這一問題凸顯了向第三方應用程序授予權限所帶來的風險,並進一步強調了科技公司有效保護用戶數據的必要性。
除其他外,這些事件導致公眾越來越關注 Facebook 如何收集、使用和保護用戶數據。批評者認為,該公司的做法具有侵入性、不透明且超出用戶的控制範圍,導致人們呼籲加強科技行業的隱私監管和改革。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批評不僅限於 Facebook——許多科技公司都面臨著類似的挑戰和審查。數字隱私的形勢複雜且快速發展,這使其成為用戶、科技公司和監管機構等的一個重要問題。